郫都服务

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成都市燃气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办理燃气经营许可相关事宜的通知》(成经信能源〔2017〕1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情,现将《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燃气经营许可证

(二)办理单位:成都市郫都行政审批局

(三)办理地址政务中心XX窗口

(四)法定时限:22个工作日

(五)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二、申报资料

所有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均需提交一式三份(证照验原件,

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一)燃气企业首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依据当地燃气发展规划编制的燃气设施计划,包括: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管道燃

气经营区域划定。新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只提供与当地政府或燃气管理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

3.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应气合同书或供用气意向书;

4.燃气气源气质检测报告;

5.主要燃气设施设备一览表(包括:燃气储气、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和新建燃气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6.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企业人员证书。管道燃气、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其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印发的《关于修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规〔2019〕2号)第五条的规定。燃气汽车加气站及其它类型燃气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技术负责人,运行、维护、抢修人员每个岗位不少于1人;

7.现场核查综合评审意见(包括企业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生产经营现状及安全管理制度等);

8.企业与聘用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一个月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清单明细。

首次申请经营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城乡建设厅216室(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人民南路立交桥旁,电话: (85533312)123 领取申办燃气经营许可业务“初始信息卡”。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 www.scjt.gov.cn) , 进入“电子政务大厅”,点击“四川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图标,在“用户名”“密码”对话框,输入“初始信息卡”标注的“用户名”与“密码”,进入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打印带条码的四川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燃气企业申请延续《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

2.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企业人员证书(同上) ;

3.原《燃气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4.燃气企业调整、变更或新增项目的资料;

5.现场核查综合评审意见(包括企业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生产经营现状及安全管理制度等) ;

6.企业与聘用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一个月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清单明细。

申报单位需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的四川省燃气经营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带条码的四川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三)企业申请变更《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新法定代表人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原《燃气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2.企业的注册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变更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原《燃气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申报单位需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的四川省燃气经营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带条码的四川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燃气经营企业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经营类别、经营区域、供应方式等发生变化的以及燃气经营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重新申请经营许可。

三、《燃气经营许可证》期限

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经营许可限期届满三十日前,企业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续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