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服务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2、办理单位:成都市郫都区行政审批局

3、办理窗口:二楼商事登记服务区综合窗口

4、地  址:德源北路二段555号

5、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6、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窗口电话:028-87932332

9、投诉电话:028-87932338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主席令第48号,2016年7月2日)第十七条。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2016年1月19日)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向区行政审批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书面凭证;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二步:区行政审批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到现场审查。

 第三步:审查合格后,由区卫计局出具审核意见;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四步:取件人凭身份证或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四、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均为一份)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持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新设机构)。

2、《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表》原件

3、具有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原件(危害严重类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的内容应当包含在预评价报告中)

4、具有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原件(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提交)

五、适用范围

成都市郫都区行政审批局审批设置或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六、申请条件
    (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人员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二)符合《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号)的要求;

(三)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的要求。

七、注意事项

    申请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提交的纸质材料应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所有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验原件,遂页加盖单位公章,按次序装订装入标准档案袋中。尚未取得公章的单位或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申请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和办事人员身份证。

八、数量限制

   

九、权力事项类型

承诺件
十、审批结果

批复

十一、事项类型

    许可事项

十二、编码(以法治办审定为准)

 33211892-9-A-018000

十三、网上审批

  否

十四、表格名称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表》

十五、办事指南及表格下载地址:

http://www.pidu.gov.cn/ (郫都区公众信息网)

十六、是否上下协同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