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护士执业注册 (变更注册)
2、办理单位:成都市郫都区行政审批局
3、办理窗口:二楼商事登记服务区综合窗口
4、地 址:德源北路二段555号
5、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6、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8、窗口电话:028-87932332
9、投诉电话:028-87932238
二、法定依据
1、1、《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2008年5月12日)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412号令)第198项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其相关材料向区行政审批局窗口提出申请并按办理事项填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由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对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第二步:后台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签署审批意见并制证;
第三步: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护士执业证书》。
四、申报材料
(一)变更注册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由拟注册医疗机构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医疗机构端打印);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
以上资料均须提交电子文档,所交资料均要求A4纸打印(图纸除外),加盖单位公章,按次序装订;凡要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
五、前置条件
无
六、备注
办事指南及表格下载地址:
http://www.pidu.gov.cn/(郫都区公众信息网)
七、权力事项类型(选择填写:承诺件、即办件)
承诺件
八、办理结果(选择填写:证照、批复、单据、系统确认、其他)
证照
九、事项类型(以法治办审定为准)
行政许可
十、编码(以法治办审定为准)
33211892-9-A-011000
十一、网上预审
是
十二、表格(名称)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十三、是否上下协同(区市、区市省)
否